3月22日上午,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汪峰带队到团县委实地督导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团县委书记产静汇报了团县委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督导组认真听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汇报,仔细查看整改台账,详细询问整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帮助责任单位理清整改思路,提高整改标准,压实巡察整改责任。
针对团县委整改落实工作情况,督导组强调,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巡察整改是落实“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要从讲政治和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二是要进一步明确责任,提高标准。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整改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把职责摆进去,对标对表巡察整改反馈问题和巡察整改新要求,做到措施具体,成效明确,经得起化检验。县巡察办要加强指导,派驻纪检组要加强监督督促。三是要进一步建章立制,注重实效。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认真检查剖析管党治党中存在的漏洞、短板和薄弱环节,深刻反思巡察发现问题产生的根源,找出机制制度方面的病灶,从根源上铲除滋生问题的土壤。以问题整改为契机,结合实际,举一反三,着力构建有效管用、便于操作的长效机制。
下一步,团县委将严格按照县委第一巡察组工作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担当意识,持续用力,巩固整改成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同时要立足实际,将巡察整改工作中建立完善的制度措施、形成的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作为推进工作的有力抓手,以共青团事业发展的实际成果检验整改落实工作的实际成效。

